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中介机构:
为规范市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聘用中介机构行为,根据《南充市政府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及委托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南国资〔2011〕144号)关于对中介机构实行动态调整、建立进入和退出机制的规定,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综合评审以及国资委网站公布初审名单,现将南充汇海拍卖公司等81家7个类别的中介机构纳入南充市国资委2013- 2015年度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附后)。
凡市国资委和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子企业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和工程造价服务等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须按《南充市政府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及委托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南国资〔2011〕144号)文件规定,从“南充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聘中介机构,并及时向市国资委企业改革重组科反馈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各中介机构如有执业资质及相关情况变化,需如实及时报告,以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各县(市、区)聘请中介机构从事与国有资产监管相关的审计、评估、拍卖和工程造价等中介服务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南充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